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行政文明——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再认识
引用本文:茅铭晨.行政文明——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再认识[J].中国法学,2004(2):182-185.
作者姓名:茅铭晨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摘    要:<正> 我国行政法学界提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命题至今已足足二十年。其间,在最近十年中还发生了长期而激烈的争论。有学者预言:这场讨论将继续受到更广泛的重视。一、“行政法理论基础”争论历史的反思综观这一、二十年的争论,我们可以发现,以往的研究至少有以下缺陷和问题:第一,不分法律的“第一现象”、“第二现象”、“第三现象”,不注意从行政法的本源上去探寻行政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也不重视从法的“第一现象”与“第二、第三现象”之间的关系中去认识行政法的本质和要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