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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持有、使用假币罪
引用本文:薛瑞麟.论持有、使用假币罪[J].中国法学,1999(4).
作者姓名:薛瑞麟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作者认为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并对“持有”“使用”的含义作了探讨、分析。对本罪的主体做了严格界定。指出,构成本罪以明知为要件,但不以特定目的为满足。其后,文章对构成本罪与他罪及罪与非罪的界线做了研究

关 键 词:持有  假币  使用  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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