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劳动权与女性劳动者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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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丽华.女性劳动权与女性劳动者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J].广东法学,2008(3):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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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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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茂名学院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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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女性劳动权是指法律赋予妇女在劳动关系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是女性劳动者获得尊严的基础和前提。女性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是指女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社会中的人对女性从事劳动的态度。保护女性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伤害,应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社会保障权和特殊生理不受侵犯权;保障女性性的不可强迫和买卖、身体的不被享乐和游戏;女性不自我物化为标准。以此需要立法、政策的完善,劳动理念的转变和女性自身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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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女性劳动权 女性劳动者人格尊严 市场化劳动关系 体面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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