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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理论中期待可能性理论适用范围的限定
引用本文:于佳佳.我国刑法理论中期待可能性理论适用范围的限定[J].政法论丛,2004(6):39-44.
作者姓名:于佳佳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济南,250100
摘    要: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现了“法不强人所难”的立法思想 ,表达了刑法对人性的尊重、对人追求个体幸福的本能的肯定 ,从而受到大陆法系国家的普遍重视 ,现在西欧各国的刑法典中均有体现。近年来 ,为了解决“阻却犯罪事由与犯罪构成契合点”的难题 ,我国学者首次引进了期待可能性理论 ,然而 ,由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与大陆法系国家迥然有别 ,而使得移植期待可能性理论过程中出现了困难。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框架中期待可能性理论含义的分析、该理论适用范围在德、日两国修正发展过程的探讨 ,拟为我国刑法理论框架中限定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范围

关 键 词:期待可能性  阻却违法性事由  阻却责任事由  适用范围
文章编号:1002-6274(2004)06-039-06

The Limited Application of the Probability of Expectation in Criminal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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