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健康保险费和税收法律主义 |
| |
引用本文: | 甲斐素直,刘艳丽,张荣红,高琳.国民健康保险费和税收法律主义[J].政法论丛,2007(2):10-19. |
| |
作者姓名: | 甲斐素直 刘艳丽 张荣红 高琳 |
| |
作者单位: | 1. 日本大学法务研究科 2. 山东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日本的最高法院在平成18(2006)年3月1日,围绕着国民健康保险费是否符合实质意义的税收做出了最高院(大法庭)判决。本文的目的是介绍与此判决相关的各种法学原理并评论此判决是否恰当。为了正确理解此判决的意图,有必要理解作为日本社会保险制度核心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因此,我想在介绍判决之前,先对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概念以及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进行说明。一、社会保障何谓社会保障,根据论述者依据的立场不同,有多种定义。然而,合乎标准的定义大概是社会保障制度审议会在昭和25(1950)年颁布的劝告中提出的:“所谓社会保障制度,…
|
关 键 词: | 税收法律主义 健康保险费 国民 最高法院 法学原理 判决 法庭 |
文章编号: | 1002-6274(2007)02-010-10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