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学与犯罪学研究的整体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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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兴培.论刑法学与犯罪学研究的整体互动[J].犯罪研究,201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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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兴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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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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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属于“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085工程)的阶段性成果”并受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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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犯罪学与刑法学彼此分离各自为“家”,导致了中国社会过于看重严刑峻法而忽视犯罪原因,使得犯罪虽受到严惩但犯罪情势依然十分严重。如何扭转这一现象,尽快使刑法学惩罚犯罪的研究与犯罪学预防犯罪的研究相互结合,构筑刑法学与犯罪学整体相互联动的格局,是中国社会实现社会稳定的现实政治需要,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自然要求,更是中国社会通过历史反思对历史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的必然趋势,从而实现使中国的刑事政策从刑事惩罚为主到刑事预防为主的战略转移,刑事法理论对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的重点研究为主要转移到对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为主的研究重点上来,以此迎接一个国家繁荣昌盛但犯罪并不猖獗疯狂的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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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学 犯罪学 整体互动 犯罪原因 犯罪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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