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的防卫过当的界限——以日本最高法院平成20年6月25日决定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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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磊.量的防卫过当的界限——以日本最高法院平成20年6月25日决定为视角[J].中国检察官,2020(2):7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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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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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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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最高法院平成20年6月25日决定通过否定量的防卫过当的成立,将两暴行进行分开评价,将符合正当防卫的第1暴行完全排除在犯罪事实的成立之外,只对第2暴行进行评价,这在量刑上优于整体评价,有利于被告人。与此相类似的两个案件,日本最高法院却承认了量的防卫过当,将两暴行作为整体评价。对此,日本刑法理论界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我国可以借鉴日本防卫过当的区分制度,引入分开评价,将不具可罚性的正当防卫行为排除在犯罪事实的成立之外,有效避免我国防卫过当整体评价带来的量刑上的不均衡,从而有利于被告人。同时,借鉴日本刑法理论,仅将分开评价的第2暴行认定为防卫过当,在量刑上酌情予以减免刑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防卫过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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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量的防卫过当 分开评价 整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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