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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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高华.虚假诉讼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J].中国检察官,2020(2):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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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高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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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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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2014年1月,邵某所在的天恒公司承建讴歌公司的厂房大楼,但直至2017年工程完工天恒公司也未拿到1100万元的工程款。后讴歌公司宣布破产,因讴歌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天恒公司无力支付下属班主和民工工资,班主多次到政府上访。2019年1月,邵某得知政府为了维稳设立企业破产维稳周转金用于垫付民工工资,但需经人民调解程序后再由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裁定确定其效力方可拨付资金,邵某便与班主商量让班主将包工包料等一切费用均以民工工资名义进行上报申请,并出具虚假的民工工资表和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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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数额 调解程序 民事裁定 维稳 证明材料 企业破产 无力支付 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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