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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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平,郭宗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建构[J].中国检察官,2008(10):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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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平 郭宗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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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20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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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需要遵循全面监督、有限监督、依当事人申诉以及事后监督等四项原则。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错误的裁定、决定、违法的强制执行行为、以及徇私枉法的行为。监督方式包括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刑事调查。相关的工作机制包括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和保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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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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