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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盗窃财物作担保骗取钱财构成一罪还是数罪
引用本文:袁良海,石伟.以盗窃财物作担保骗取钱财构成一罪还是数罪[J].中国检察官,2014(14).
作者姓名:袁良海  石伟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正案情]2011年12月22日,陈某将自己盗窃来的摩托车骑至汪某的饭店门口,谎称自己昨晚打牌输了没钱买建材,向汪某借3000元钱,将摩托车放在汪某处作为担保,声称还钱时取车。两天之后,陈某又盗窃了一辆摩托车,以同样的方式骗取郑某、李某6500元钱。三被害人和陈某并不熟识,当陈某一去不回之后,意识到被骗,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陈某盗窃的两辆摩托车价值共计6000余元。对本案的分歧意见主要在于陈某的行为构成一罪

关 键 词:诈骗行为  骗取钱财  牵连关系  行为犯罪  牵连犯  故意杀人  盗窃行为  犯罪完成  盗窃犯罪  法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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