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纳入刑附民赔偿范围的正当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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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陇雅寒,张帝,冯安祥.死亡赔偿金纳入刑附民赔偿范围的正当性分析[J].中国检察官,2023(24):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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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陇雅寒 张帝 冯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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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2.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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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死亡赔偿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能否得到支持,司法实践中并不统一。将死亡赔偿金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已具有正当性,主要理由是死亡赔偿金为物质损失已成为共识,立法层面也为死亡赔偿金判赔预留空间,民事责任优先和死刑慎用理念的普及、审执分离司法机制的施行为其提供了实践基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下社会道德观的进步、死亡赔偿金纳入赔偿范围的司法实践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为其提供了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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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赔偿范围 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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