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改革两途径 |
| |
引用本文: | 张平,吴嶙,吴海.公诉改革两途径[J].中国检察官,2007(2):47-49. |
| |
作者姓名: | 张平 吴嶙 吴海 |
| |
作者单位: |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110141] |
| |
摘 要: | “改革”的含义是改进革新,公诉改革确立了公正与效率两大主题,公诉改革的目的在于改进公诉方式中不合理的因素,有效提高诉讼效率,更好地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目的。公诉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大的方面讲,可能涉及到法律的修改;从小的方面说,可能涉及到法律文书的具体设计。而法律一经公布在一定时期内是不能改变的,因而改革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只能是在法律规定框架内对工作模式及方法进行一种革新。监督模式的变革及法律文书的变革是对公诉改革进行探索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的改革,力图更加符合公正与效率两大价值目标。
|
关 键 词: | 公诉方式 改革 诉讼效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