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诱骗他人参赌并索要赌债如何定性
引用本文:蒋鸿娜,高永刚.诱骗他人参赌并索要赌债如何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0(16):45-46.
作者姓名:蒋鸿娜  高永刚
作者单位: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2133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 2008年8月,被告人罗某、陈某、王某、任某事先预谋,采用可作弊的麻将,以搓麻将的方式骗赢李某生的钱财。后被告人陈某、王某从南京购置了可作弊麻将、特制的隐形眼镜、遥控骰子等作案工具,并先后两次在溧阳市溧城镇金色海滩201房间内进行了测试。2008年8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罗某、陈某、王某、

关 键 词:2008年  赌债  人参  被告人  隐形眼镜  作案工具  麻将  溧阳市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