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公益检察听证形式化问题检视与完善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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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显鹏,孙心锐,詹爱军.生态环境公益检察听证形式化问题检视与完善探析[J].中国检察官,2023(19):5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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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显鹏 孙心锐 詹爱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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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3. 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4.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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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民事虚假调解的检察监督机制研究”(CSY23004)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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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适用听证机制,旨在通过公众的实质参与推进程序的公正运行,通过调查的切实开展提升救济的实际效果。为优化和改进我国的生态环境公益检察听证机制,须从公众参与度的提升、程序设计的充实和资源配置的加强等方面予以着力,推进形式公开与实质公开,协调主持人选任与听证员选取,充实会前阅卷与会中议程以及优化资源配置与参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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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听证 环境公益诉讼 形式化 实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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