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研究 |
| |
引用本文: | 高兰圣,李欣宇,商伟,鲁俊华,霍丽娜.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研究[J].中国检察官,2012(9):65-67. |
| |
作者姓名: | 高兰圣 李欣宇 商伟 鲁俊华 霍丽娜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 |
摘 要: | 我国宪法确定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这是检察机关开展各项法律监督活动的正当性根源。1989年《行政诉讼法》和1991年《民事诉讼法》设定了检察机关对法院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监督方式。在二十余年的民事行政检察实践中,检察
|
关 键 词: |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监督方式 检察建议 多元化 抗诉条件 监督活动 法院 民事诉讼法 适用范围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