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民事抗诉条件及抗诉标准的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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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莹.浅谈《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民事抗诉条件及抗诉标准的理解与适用[J].中国检察官,2008(6):6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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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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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27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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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抗诉条件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向法院提出抗诉的基本依据。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原法”)第185条规定了民事案件的4项抗诉条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法”)明确、具体地规定了13项抗诉条件。这些抗诉条件的规定既是对检察机关进行抗诉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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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论法 抗诉条件 修改 《民事诉讼法》 民事检察监督权 标准 检察机关 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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