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理视域下不起诉案件非刑罚措施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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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靖,毛海霖.轻罪治理视域下不起诉案件非刑罚措施的适用[J].中国检察官,2024(1):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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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靖 毛海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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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2.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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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通过起诉裁量权的运用对案件进行分流处理,在不起诉案件中适用非刑罚措施,是轻罪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通过不起诉与非刑罚措施的衔接适用,可以提升不起诉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应当通过立法完善非刑罚措施的结构体系阐释,规范非刑罚措施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并探索新型社会共治机制、形成系统治理合力,逐步形成轻罪治理体系,打造轻罪治理方略。通过检察维度促进社会治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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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工作现代化 轻罪治理体系 不起诉 非刑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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