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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过失致人死亡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引用本文:程国相,邱陵,丁志鹏.刑讯逼供过失致人死亡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J].中国检察官,2012(4):41-43.
作者姓名:程国相  邱陵  丁志鹏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100043
摘    要:一、基本案情周某,原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1997年10月5日下午,周某与一名干警赶赴盗窃案现场,途中见许某和白某在等车。周某怀疑这两人是另一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将这两人带回派出所扣留。次日凌晨1时许,周某对许某进行讯问。讯问过程中,先是用一根长约80厘米、粗约20毫米的白色塑料管击打许某臀部。后用一根长约60厘米、两指宽、一指厚的木板击打许某的背部、双腿及臀部等处,

关 键 词:刑讯逼供罪  故意杀人罪  致人死亡  犯罪嫌疑人  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  盗窃案  法律拟制  行为人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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