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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杀人”案中酌定不起诉的适用
引用本文:王星云.“亲情杀人”案中酌定不起诉的适用[J].中国检察官,2016(4):55-57.
作者姓名:王星云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摘    要: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崔某系被害人周某之妻,周某自1999年患脑梗塞入院治疗,后病情逐渐加重,从依靠轮椅行动发展到卧床不起直至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崔某自周某患病以来一直予以悉心照顾,以维持周某的生存状态。但长期过度劳累致使崔某本人也患上了脑梗死、高血压(极高危)、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丧失了照顾周某的能力。崔某因考虑到儿女的生活负担和困难,担心自己和周某会拖累子女而多次产生厌世想法,但经儿女劝阻未付诸实施行动。2014年

关 键 词:酌定不起诉  脑梗  故意杀人罪  过度劳累  自首制度  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  犯罪情节  提起公诉  举轻以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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