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范围如何确定——对刑法典第246条第2款但书的理解 |
| |
引用本文: | 赵秉志,彭新林.“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范围如何确定——对刑法典第246条第2款但书的理解[J].中国检察官,2009(12):76-76. |
| |
作者姓名: | 赵秉志 彭新林 |
| |
摘 要: | 在全球化和中国正在崛起的背景下,推动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显然面临着更为艰巨的任务。其一,在全球化的行为规则和法律机制的成型过程中,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和正在重新崛起的世界大国,中国必须进一步确立全球发展意识,关注全球性的共同利益.更加自主地参与全球性行动,塑造国际规范,
|
关 键 词: | 中国崛起 全球化 法制现代化 法制化进程 法律机制 行为规则 世界大国 共同利益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