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峡两岸和平协议的性质——中华民族认同基础上的法理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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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叶中,祝捷.论海峡两岸和平协议的性质——中华民族认同基础上的法理共识[J].中国检察官,2009(5):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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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叶中 祝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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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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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一般条款,是指在成文法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称为一切侵权请求权之基础的法律规范.所谓类型化,是指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条款之外就具体的侵权行为作出规定.从类型计划到一般条款的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从立法技术上保持了法典的简洁;另一方面.一般条款可以避免具体列举引起的法律的僵化,保持法律的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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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过错责任原则 核心地位 类型化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 侵权请求权 一般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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