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证据规定”的施行与公诉工作新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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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学成,沈丙友.“两个证据规定”的施行与公诉工作新思维[J].中国检察官,2011(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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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成 沈丙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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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510623 2.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处,51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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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分别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并称“两个证据规定”),已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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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规定 公诉工作 非法证据排除 最高人民检察院 思维 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案件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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