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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的理解与适用
引用本文:王恩海,顾文虎.对《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的理解与适用[J].中国检察官,2007(6):39-42.
作者姓名:王恩海  顾文虎
作者单位:1. 华东政法学院,200042
2.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200042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的适用应解决罪名的确认,要注意分清本罪与相关行为的界限,对本罪的既遂标准及与相关犯罪的竞合问题也应予以明确。

关 键 词:刑法修正案  诈骗犯罪  贷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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