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的理解与适用 |
| |
引用本文: | 王恩海,顾文虎.对《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的理解与适用[J].中国检察官,2007(6):39-42. |
| |
作者姓名: | 王恩海 顾文虎 |
| |
作者单位: | 1. 华东政法学院,200042 2.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200042 |
| |
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六)》第10条的适用应解决罪名的确认,要注意分清本罪与相关行为的界限,对本罪的既遂标准及与相关犯罪的竞合问题也应予以明确。
|
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 诈骗犯罪 贷款纠纷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