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案处理”应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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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景洲.“另案处理”应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J].中国检察官,2005(4):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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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景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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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冀州市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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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另案处理”是侦查机关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种处理方式,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而“另案处理”意味着被“另案”的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种共同犯罪,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被列入“另案处理”。然而,在办案实践中,在对某些案件进行“另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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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另案处理”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机关 犯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 纳入 共同犯罪 侦查机关 审查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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