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家法族规及其社会功能——“民间法”视角下的历史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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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传光.中国古代的家法族规及其社会功能——“民间法”视角下的历史考察[J].新法规月刊,2008(1):8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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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传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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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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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古代社会,国家法不是全部社会秩序的基础。在国家法所不及和不足的地方,存在着另一种"法律",即所谓的"民间法",表现为诸如家法族规、各种民间性组织制定的规范、村规乡约以及各种风俗习惯等。从历史的角度看,"民间法"成为弥补国家法控制不足的一个重要途径,存在其合理的一面,对我们今天进行法治建设提供一种反思,即法治的实现,除了依据国家正式法律制度外,还要重视其它规则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探求决定国家法律和其它社会规范的行为模式以及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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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古代 家法族规 民间法 社会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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