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犯著作权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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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苏民,栗晓宏.论侵犯著作权犯罪[J].行政与法,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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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苏民 栗晓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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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我国刑事立法中首次把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从而使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更趋完善,也使司法机关运用刑罚惩治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决定》规定比较原则,因此,对于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该法律,则有必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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