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的窗口 为人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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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密,范诗蒙.以人民的窗口 为人民服务[J].中国审判,2009(12):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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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密 范诗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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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性是人民法院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是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平台,按照“符合国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公正高效”的要求,努力使司法为民举措更加完善,纠纷解决手段更加多样,为民服务方式更加便捷,人民群众普遍受益,在法院窗口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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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为人民服务 窗口 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 司法为民 人民群众 科学发展观 核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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