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弃耕土地被他村村民承包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引用本文:史秀永.弃耕土地被他村村民承包 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J].中国审判,2010(2):90-91.
作者姓名:史秀永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察右后旗人民法院;
摘    要:李某的已故丈夫许某在二轮土地承包前的1992年度,未经民主议定程序从A镇B村村委会承包、耕种了辖区内C村农民集体所有的8亩旱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许某与B村村委会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编号为20-01131。1999年4月29日,许某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的承包期限从1998年1月2日起,至2028年1月1日止,共计30年。

关 键 词:二轮土地承包  土地补偿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村民  弃耕  分配  农民集体所有  承包合同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