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之都”铸就司法“宝石”品格 访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培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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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召国,田青,马金汉.“宝石之都”铸就司法“宝石”品格 访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培锋[J].中国审判,2012(2):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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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召国 田青 马金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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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杨培锋,中共党员,199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后取得法律硕士学位。自2008年底担任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院长以来,该院先后被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司法宣传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2011年6月,该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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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昌乐县 山东省 司法权威 法院院长 高级人民法院 法院工作 当事人 蓝宝石 干警 法治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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