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院:落实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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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均佑,庞秋晓.北海中院:落实申请审委会委员回避制度[J].中国审判,2012(4):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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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均佑 庞秋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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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今年1月6日,执行异议案件利害关系人北海市瑞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申请书》,申请该院审委会其中一名委员回避,这是北海中院在广西法院率先实行告知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及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制度后的又一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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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判委员会 审委会 北海市 执行异议 中院 利害关系人 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申请回避 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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