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执转破”的发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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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欣新.论“执转破”的发展方向[J].中国审判,2020(7):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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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欣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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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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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了“执转破”制度,2017年又出台了《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即“执转破”,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有利于化解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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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移送 民事诉讼法 执转破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意见》 市场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 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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