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人民司法工作 学习江泽民同志有关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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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永维.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人民司法工作 学习江泽民同志有关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J].中国审判,2014(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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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永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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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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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期间,高度重视依法治国与人民司法工作。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治国”方略首次写入宪法,“推进司法改革”正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江泽民同志非常关心人民司法工作,不仅多次对司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还亲自接见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宫,出席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重要国际性会议,并为《人民法院报》题写刊名,为国家法官学院题写院名。在江泽民的亲切关怀下,人民法院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不解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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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高人民法院 依法治国方略 司法工作 江泽民 同志 中共中央总书记 《人民法院报》 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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