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善必达情 达情必近人 访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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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海发,景永利.治善必达情 达情必近人 访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伯勋[J].中国审判,2013(7):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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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海发 景永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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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12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两次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其法警支队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警支队——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以其卓越的成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尤其是赢得了当事人和老百姓的信赖。该院何以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他们一系列机制创新背后的初衷和动力是什么?他们对于法院未来的工作有怎样的规划?本刊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已任该院院长职务近10年的王伯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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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工作 当事人 新乡市 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 院长 文明单位 思想宣传工作 人民群众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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