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干部缘何辞官去打工?——重庆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受贿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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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华.副厅级干部缘何辞官去打工?——重庆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受贿记[J].中国审判,2009(10):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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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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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8月2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受贿案公开宣判,一审依法以受贿罪判处顾绯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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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渡口区 副区长 重庆市 受贿案 厅级干部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打工 辞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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