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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调整基层法院该怎么做
引用本文:顾长洲,韩宝村,王继忠.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调整基层法院该怎么做[J].中国审判,2010(8):98-100.
作者姓名:顾长洲  韩宝村  王继忠
作者单位: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
摘    要:一、基本状况分析 (一)江苏全省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数量有较大上升,但大标的额民商事案件绝对数量并不大,苏北和苏中地区尤其如此

关 键 词:民商事案件  基层法院  级别管辖  调整  案件数量  苏中地区  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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