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大规模培训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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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绍安,赵洋[图].集中大规模培训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J].中国审判,2010(5):F0003-F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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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绍安 赵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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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本刊记者 [2]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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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20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1000余人刑事审判业务集中培训——全国高、中级法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培训班在京开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开班式上强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本目的是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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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集中培训 最大规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 不和谐因素 维护社会稳定 审判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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