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作:淮海经济区法院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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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召国,慈延年[通讯员].司法协作:淮海经济区法院在行动[J].中国审判,2010(10):9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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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召国 慈延年[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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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审判》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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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落实当前国务院正式提出“加快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编制”的要求,淮海经济区区域内各中级人民法院率先行动起来。日前,来自江苏、山东、河南、安徽4个省。位于经济区域内的10个中院在江苏省徐州市联合发出倡议。该倡议提出,全面加强淮海经济区法院之间交流、协作力度,实现区域法院工作的协调发展,共同为淮海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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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级人民法院 淮海经济区 司法协作 经济社会发展 区域规划 经济区域 协调发展 法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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