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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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敏,赵洋[图].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J].中国审判,2010(7):F0003-F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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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敏 赵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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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审判》编辑部 [2]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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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一年来人民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4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这4起案件的制造毒品罪犯夏志军、何平全,走私、运输毒品罪犯王正元、朱玉峰,贩卖、制造毒品罪犯刘巍,贩卖毒品罪犯李德忠等6名罪犯依法核准死刑。日前,这6名罪犯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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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毒品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严惩 贩卖毒品 2010年 新闻发布会 法院审判 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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