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应培养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 访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爱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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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华斌,王磊,司炜.文化建设应培养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 访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爱群[J].中国审判,2012(7):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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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华斌 王磊 司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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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记者:李院长您好,贵院的法院文化建设成就给人震撼的感觉,也成为了当地一个重要的法治教育基地。你们为什么会想到要建立这样一个法治教育基地呢?李爱群:在法院审判综合大楼设计的时候,我们领导班子就在考虑,是不是应该充分利用内部公共空间,让老百姓乐于接近法律、了解法律、熟悉法律,增强法院的亲和力。于是,我们就设计出了"法治教育基地"。你刚才也看到了,楼内充分利用厅、室与长廊的布局,将中外法律文化、诉讼文化、法官文化、廉政文化等内容进行集中展示,不仅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同时又吸收了西方文化的营养,融入了古今中外众多法律元素。还将便民利民的元素融入法院文化建设中,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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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基地 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 东营区 人文特色 法院审判 法治精神 法律文化 诉讼文化 法官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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