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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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明楷.对“能人”犯罪从轻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J].法学,19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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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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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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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首先,对“能人”犯罪网开一面的做法是难以为人们接受的。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关系表明,任何人犯了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刑事司法上的具体表现。既然“能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就理所当然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一点不应当有任何疑问。否则便违背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反而不利于经济发展。因为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主义法制的引导与保障,这也是党中央提出“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制”的基本理由之所在。从刑事责任的目的来看,对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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