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怎样更好地为改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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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丕烈.律师怎样更好地为改革服务[J].法学,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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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丕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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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作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必须围绕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搞活、开放的总方针服务.律师工作怎样才能更好地为改革服务,并在服务中改革自身,笔者拟就此谈些看法,共同商讨. 一、首先必须更新观念更新观念是实现更好服务的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课题.律师为改革服务的优劣、自身改革的深化程度,将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于观念更新的深度.观念更新的核心是正确认识我国国情,更新观念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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