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个人信息的民法定位及保护模式
引用本文:郑晓剑.个人信息的民法定位及保护模式[J].法学,2021(3):116-130.
作者姓名:郑晓剑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CFX03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在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在民法上如何选择个人信息的保护模式,取决于人们如何认识、评价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及其在民法上的定位。个人信息同时具有个人属性和公共属性,单纯地强调某一属性均无法凸显个人信息的本质特征,故而在立法上应适当舒缓个人信息保护及利用之间的张力。不仅如此,个人信息的内涵模糊、外延宽泛,难以达到权利客体所应具有的具体特定且界限分明的品质要求,故而不宜在模糊、笼统的个人信息之上设定一项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的“个人信息权”。否则,不仅无法为行为人划定清晰的行为禁区,而且在适用上难免与已有的人格权体系发生冲突、抵牾,可谓得不偿失。衡诸民法原理和社会现实,应当采用行为规制模式为个人信息主体提供必要的、适度的民法保护。

关 键 词: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权  法益  权利化模式  行为规制模式

The Civil Law Interpretation and Protection Method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Zheng Xiaojian.The Civil Law Interpretation and Protection Method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J].Legal Science Monthly,2021(3):116-130.
Authors:Zheng Xiaojia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