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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几个问题——兼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适用
引用本文:吴朝生.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几个问题——兼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适用[J].法学,1993(9).
作者姓名:吴朝生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十分活跃,借贷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更好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本文试图结合《意见》的适用,就当前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容易发生争议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陋见: 一、关于高利率问题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其利率一般都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过去,对这类情况往往作为高利贷处理,不仅不保护利息,有的还以高利盘剥没收本金。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利于促进民间资金流转,阻碍了民间资金市场发育。随着我国商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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