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两种民主观的界限——学习十二大文件的体会 |
| |
引用本文: | 余立.划清两种民主观的界限——学习十二大文件的体会[J].法学,1982(11). |
| |
作者姓名: | 余立 |
| |
摘 要: | 马列主义所说的民主,一向是有明确的科学涵义的.列宁就曾经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民主制国家,一方面"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另一方面"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权利."任何民主,和一般的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的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