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解释的逻辑演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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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宁.保险合同解释的逻辑演进[J].法学,20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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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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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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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司法部2013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项目《保险合同法结构性变革与制度创新》(13SFB3028)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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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险合同解释涉及条款含义释明和对不适法结果的修正,解释活动也就相应地区分为两个步骤。于此,应首先适用合同法一般原理,主要通过合同法共性维度内的基础性价值构成,如保护合理信赖、尊重意思自治、确保给付均衡和提升效率来建构解释规范。解释过程的实质为探寻处于被保险人地位的理性第三人对合同内容的理解。就此存在文本主义与语境主义之争。基于效率原因,应先采用文本解释方法,继而采用语境解释方法。若仍无法得出唯一结论,则采用不利解释规则。在此基础上,援引合理期待原则与给付均衡原则对解释结果进行校验和修正,确保其实现保险法维度内保护合理期待、增强法律确定性、适当倾向于被保险人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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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合同解释 逻辑演进 当事人的目的 不利解释 合理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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