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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当庭宣判
引用本文:蒋利玮.质疑当庭宣判[J].法学,2005(2):104-109.
作者姓名:蒋利玮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当庭宣判与定期宣判相对应 ,是指在言词辩论终结之后经过休庭合议 ,当庭将判决内容向当事人及旁听公众宣示。目前 ,司法界大力宣扬的当庭宣判率有虚报之嫌 ;当庭宣判没有体现审理不间断原则 ;当庭宣判的价值是有限的 ,并不能承载司法界所宣称的众多价值 ;当庭宣判率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大幅度提高。基于以上原因 ,应当去除人为添加在当庭宣判上的价值 ,还之以本来面目。应当对定期宣判的期限作出规范 ,但不能把当庭宣判率作为考核评比法官的指标 ,不宜过分宣扬和攀比当庭宣判率。

关 键 词:当庭宣判  当庭宣判率  定期宣判  审理不间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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