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
引用本文:麻昌华,覃有土.论我国民法典的体系结构[J].法学,2004(2):54-67.
作者姓名:麻昌华  覃有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体系结构的设计是民法法典化的首要问题 ,民法典的体系结构来源于现实生活之中。现有民法典的体系结构基本可分为两种 :一是法国民法典的“人———物”对应结构 ;二是德国民法典的“总———分”对应结构 ,这两种结构均有法典目的缺失的缺陷。我国民法典的结构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位、以权利为中心、以责任为手段的思想 ,以此设计的民法典实行三编制 :第一编人法 ,第二编权利法 ,第三编侵权行为法。这一结构既具有民法文化的支持 ,也能使我国民法典结构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关 键 词:民法典  体系结构  民法本位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