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判断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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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开湘.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判断与选择[J].法学,199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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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开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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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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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探求实体真实,实行公平裁判”,这是诉讼制度的共同理念。刑事诉讼的终极目的亦复如是。综观各国刑事诉讼制度,不难发现人们为了达此目的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人们总期望刑事审判能最终带来正义的判决,但结果,“不正义”(误判)又一再违背人们的预期而出现。个中原因,诚如约翰·罗尔斯所说,“并非来自人的过错,而是因为某些情况的偶然巧合挫败了法律规范的目的。”在误判不可避免的情势之下,刑事纠错机制便应运而生。刑事再审程序即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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