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混同规则及其在我国物权法草案中的应有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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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广新.论物权混同规则及其在我国物权法草案中的应有地位[J].法学,2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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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广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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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法学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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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的混同是一项不可或缺的物权法规则。自罗马法以来,关于物权混同的效力,形成了罗马法例、德国法例和日本法例。我国立法与学理对物权混同规则鲜有提及,物权法草案更是只字未提物权混同问题。物权法草案应总结两部重要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得失,借鉴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62条和第763条的规定,对物权的混同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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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 混同 物权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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