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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时效客体
引用本文:张驰.论诉讼时效客体[J].法学,2001(3).
作者姓名:张驰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本文针对我国《民法通则》未规定诉讼时效客体及其范围的缺陷,分析了国外的立法体例,明确地指出诉讼时效的客体应限于请求权,同时强调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均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且着重探讨了司法实践中具有争议的几种诉讼时效客体的适用情况。

关 键 词:民法  诉讼时效  客体  请求权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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